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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妇幼保健中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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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丰县对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实施补贴

      2010226日的全县妇幼卫生工作会议上,长丰县卫生局以奖励形式下发对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的补贴,金额从400元到1000元不等。另外,在庞局长的讲话中提到从今年开始每个卫生院要对从事妇幼保健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的补助。以上做法充分体现了我县对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视,在三县中属首创。希望通过以上激励措施充分调动保健员积极性,使他们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出更大成绩。